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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关于您提出的问题,现回复如下:经核实,投诉人反应情况属实,因为投诉人二次检查时未告知大夫前期检查情况,大夫与本人沟通欠缺,我局已责成市二院立即整改,举一反三,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,同时市二院也与投诉人及时沟通,已取的投诉人的谅解。感谢您对卫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,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。感谢您对百姓问政的支持与关注!同时在办理后,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,您的评价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最好标准!如您对此次回复不满意,请在评价后向问政编辑室反映,电话0912-3230746。